招标信息

盐池县农村客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公告

2024-04-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盐池县农村客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85065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85065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采购需求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规定;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2.7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执业证书、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省企业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须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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