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职工培训基地消防电源整治项目采购公告

2024-04-24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职工培训基地消防电源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4-223

 

一.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职工培训基地 委托, 现就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职工培训基地消防电源整治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含)以上,装修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