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3年经开区企业给水配套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公告

2024-04-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p1-210132-00206 项目名称:2023年经开区企业给水配套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1、项目名称:2023年经开区企业给水配套工程

★2、项目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指定地点

★3、建设单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4、招标范围:2023年经开区企业给水配套工程,本项目工程内容为经开区企业给水配套工程,保障企业给水工程顺利开展。

★5、合同履约期限:2年(按甲方项目进度要求)

★6、质 保 期:一年并满足国家规定

★7、付款方式:根据财政资金安排,按形象进度支付。质量保证金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8、资质要求:

8.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8.2供应商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报价方式:此项目报下浮率。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套用《2017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所有工程材料费、不可竞争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不参与下浮,其它项目正常参与下浮。以工程总造价扣除所有工程材料价格及不可竞争费后余额做为下浮基数,按照下浮的百分比报价。本工程最终以据实发生为准,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结算价格不超过财政预算价(3,500,000.00元)。

★10、其它重要说明事项

10.1工程范围包括经开区企业给水配套工程,工程造价以最终审计结算为准,结算价格不超过财政预算价。

10.2乙方(中标单位)所施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必须满足国家、地方相关规定要求,并且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中标后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前乙方须按要求签订安全合同或安全承诺。

10.3 2023年经开区企业给水配套工程工期要求较紧,投标单位应按甲方工程特点、工期要求配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工人,满足甲方进度要求。乙方内业、预算人员须就施工进度、工程内业的完成等及时与甲方沟通,确保及时有效的完成送审结算、施工内业资料报送归档备案。

10.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造价员等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在每个工程施工前3天内向甲方报送经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章的工程预算、工程量,同时向甲方报送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总监理、甲方项目负责人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乙方自行施工项目甲方不予认可。其他乙方自行施工项目乙方自行解决,不在甲方管理送审范围内。

10.5由于本项目较为零散,要求投标单位应配备两台以上工程专用车辆及成手司机,乙方项目负责人应24小时开机,保证在接到甲方指令后第一时间组织好人员赶到工程现场。如遇有甲方要求的急需维修项目,中标单位应保证在得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必要时立即赶赴施工现场,满足甲方工期要求。

10.6乙方(中标单位)如果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要求,除无条件赔付甲方相关损失外,每拖延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估算造价5‰作为赔偿,甲方将在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乙方施工过程中,请审计部门全程进行跟踪审计,乙方应配备专业内业管理人员,施工完成后,二周内报送工程量认证单,会同监理、使用方负责人、建设方项目负责人现场测量认证,并于完工后15日内办理完成验收和向使用方移交手续,工程量认证单及报审材料的报送签认,完成后超过一个月未报送工程量施工方自行承担。

10.7 要求中标单位必须保证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工程师齐全,配备专业安全员、内业人员,满足工程及甲方施工进度需要。中标单位应根据工程及甲方要求配备施工所需工种及工人数量,保证进度工期要求。施工方应及时完成认证单、验收移交手续的办理,并与甲方及时沟通确保工程手续齐全。

10.8中标单位施工过程中需要的一切施工必要条件,包括水源、电源、临时设施、包括按使用单位作息时间施工的降效及协调等,均由施工单位自己负责;项目人员包括派驻甲方办公的内业人员就餐、通勤等以上条件均在投标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

10.9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时完工或出现工程安全、质量事故,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乙方无条件退场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利委托其他施工方完成施工任务。

10.10中标单位三次收到监理单位下发的监理整改通知单或收到甲方关于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的口头、书面通知后拒不整改的,视为中标单位违约,施工合同终止,工程款不予支付,乙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重新委托合格施工队伍。

10.11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组织成立工程项目部,人员视项目进展按甲方要求随时增减。

10.12乙方委派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否则视为乙方违约,自动放弃中标,甲方有权与其解除合同。

注: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2年(按甲方项目进度要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包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4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2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