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长春市绿化管理中心花卉采购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2024-04-24
项目名称:2024年长春市绿化管理中心花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8.13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8.13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为更好地完成街路、公园、绿地景观彩化的提升维护工作,彩化园区和街路景观建设,根据长春市绿化管理中心工作实际需求,计划采购花卉。采购需求计划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具体采购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向中标单位采购相关产品,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及时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供应商须具有相对稳定的花卉生产基地,需自有花圃基地(提供花卉生产基地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4)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等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供应商对所有标段均可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