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四川川庆井下科技有限公司可降解碳酸酯聚氧乙烯嵌段共聚物等原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可降解碳酸酯聚氧乙烯嵌段共聚物等原材料采购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四川川庆井下科技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根据我单位生产需求,在平库的基础上,采购一批产品生产的原材料,可降解碳酸酯聚氧乙烯嵌段共聚物、纳米改性聚硅增强剂共计140吨。

2、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

预计数量

计量单位

可降解碳酸酯聚氧乙烯嵌段共聚物

70

纳米改性聚硅增强剂

70

3、商务计价方式:含运费、材料费、装卸费、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含13%增值税。

4、包装要求:无。

5、交货地点:按甲方要求。

6、交货时间:根据甲方电话通知。

7、其他:该标包需求数量仅供中标人提前备货参考,不作为中标人向招标人送货的依据,招标人不承担合同期内各数量变化的风险责任。具体总用量根据招标人生产实际需要,以招标人订单为准。最终结算款根据实际送货数量与中标单价进行计算确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独立法人委托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的,仅保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格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网上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

4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中标后送现场物资抽检质量须达到投标时送样的检测指标。

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其此次投标(由投标人进行书面承诺):

(1)投标人近半年内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2)近三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

(3)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4)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多家公司同时进行投标的。

6.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应递交: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机构代收,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到以下指定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8)。

8.投标人须承诺如若中标,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确定中标人后,当中标人数=2时,第一中标人缴纳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第二中标人缴纳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或公对公转账形式缴纳,保函格式需招标人认可,如未承诺,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2024年 4 月 25 日至2024年 4 月 30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除外)(登录后查看)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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