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永德县医共体总医院提质达标智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Z024-408

项目名称:永德县医共体总医院提质达标智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687.45

最高限价(万元):687.45

采购需求:1标段:综合验光仪1台;眼科光学相干生物测量仪1台;角膜内皮细显微镜1台;高频电刀1台;耳镜2根;心电图机3台。2标段:中央监护系统(台式/遥测)10套;全院监护设备管理软件1套;数据网关1套;服务器中央站1套。3标段:医用洁净气源1台;高压水枪1台;高压气枪1台;医用封口机1台;官腔器械干燥器1台;极速生物阅读器1台;过氧化氢等离子体灭菌器1台;电子胃肠镜1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进口产品45日历天,国产产品3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永德县医共体总医院提质达标智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永德县医共体总医院提质达标智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永德县医共体总医院提质达标智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3.2参与1标段的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的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或有长期代理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4-24 22:00至2024-04-30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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