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配电房代维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24项目编号:2024-JYBKQC-F1001
项目名称:某单位配电房代维服务
预算金额: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交付(服务)地点 |
交付(服务)时间 |
备注 |
最高单价限价(万元) |
1 |
1 |
配电房代维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福建省福州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1.中标方提供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 2.交付(服务)方式:乙方负责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组织安装与调试,由此产生的费用(含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
3 |
2 |
电气预防性试验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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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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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电力系统维修服务暂定16万元,无需投标人进行报价,后续若产生维修,由招标人与投标人据实结算。 |
1.项目预算: 11万元 ;
2.最高限价: 11万元 ;
3.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备选 1 家,中标数量比例按 / 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 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至 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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