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南通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系统崇川区数据站工程(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2024-04-24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红星路南、长江路北、梅观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工程拟用地面积约253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2086.7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154.1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建数据站、配套设备安装、绿化、水电、智能化平台等工程。工程总投资估算为2084万元。

2.1.3工期要求:2024年5月至2025年2月;总工期:2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批准的开工令为准。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工程施工、施工期间所需的材料设备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配合手续办理:自项目开工至各项验收及备案完成期间,配合完成所有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1、委托质量监督;2、委托安全监督;3、施工许可证;4、各专项验收(含项目投入使用前的各项验收)、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5、环保验收;6、绿建验收等。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大型土石方、基坑支护、桩基础、人防、土建、外装饰(含幕墙)、室内装饰(含装修装饰)、水电安装、消防、通风空调、电梯、景观照明及亮化、智能化、室外市政、景观(大型土石方、道路、停车位、景观铺装、雨污排水、围墙、防护网、旗台等)、绿化等。

BIM全过程应用、模型创建、交付竣工模型,精度达到LOD400标准,根据发包人要求,出具相关模型、碰撞报告、施工指导报告等资料,参加巡检、交底会、现场会等工作。

验收移交保修: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的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且均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特别提醒:1、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2、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2年4月24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年4月24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年1月24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6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10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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