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启东市世纪大道北侧地块房地产开发供配电工程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2024-04-24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世纪大道北、黄山路西侧

2.1.3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 37263.4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01076.8 平方米。估算投资 30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13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100 日历天;施工完成后 30 天完成验收并通电。中标人应保证在工期内完成本招标文件范围条款中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进度节点应服从招标人安排。

2.1.5 质量要求: ①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②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符合现行江苏省政府及江苏省电力公司新建居住区相关建设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省、市供电部门验收。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启东市世纪大道北侧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供配电工程,包括变压器、高低压柜,电缆,低压电缆分接箱,计量表箱、电能表,集抄部分,二次部分,充电桩,管道敷设及室外电缆井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B 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的居配电工程施工业绩。

近2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1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3个月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年 5 月 9 日 09 时00分;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9 日 09 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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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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