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市国资委党委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公告

2024-04-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WY-2024(002)号

项目名称:2024年市国资委党委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

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2024年市国资委党委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一标段

2024年市国资委党委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一标段

审计

服务

1

对任职超过3年未开展的经责审计的国资委管理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被审计企业为银川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银川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银川住房保障投资有限公司(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250000

 

2024年市国资委党委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二标段

2024年市国资委党委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二标段

审计

服务

1

对任职超过3年未开展的经责审计的国资委管理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被审计企业为宁夏众德健康医药有限公司、银川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及银川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150000

 

数量合计:

2

预算合计:

4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 号)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 2019 年第 16 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3.4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3.7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8 提供三年内未承担本项目所涉及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承诺函;3.9 提供与被审计企业或企业领导人员无利害关系承诺函;3.10提供执业会计师未在被审计企业任外部董事或其他领导岗位承诺函;3.11 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3.12 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原件。机构总部只能授权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招标;3.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14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