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沙运环保且末县塔一联晒水池底泥减量化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4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新疆沙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沙运环保且末县塔一联晒水池底泥减量化处理项目

招标编号:ZY24-XJX33-FK018-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沙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沙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成本;分公司自行承担),招标人为新疆沙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新疆沙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以按量计费的模式为沙运环保且末县塔一联晒水池底泥减量化处理项目确定满足条件的技术服务业务中标人,中标人主要为新疆沙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且末县塔一联晒水池底泥达标治理业务提供前置处理固液分离减量化技术服务工作,提供满足条件设备设施人员药剂等内容,处理后液体送至业主指定地点(500米范围内),产出固态物料满足含液率(含油+含水)不高于40%,固态物料达到堆垛成型,无液态水流出(静置24小时)。

2.2 招标范围:为沙运环保且末县塔一联晒水池底泥减量化处理项目提供固液分离设备以及配套管线管件、供配电系统、仪表控制系统等全套设备设施,减量化部分的运行维护人员、运行过程所需机油配件药剂等内容。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 服务地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

2.5 服务质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资金:1113万元/年(含税价)。

2.7项目标段划分:不划分。

2.8本项目拟组织踏勘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5月9日10时)。由招标人统一组织进行踏勘;现场踏勘事宜如下:

2.8.1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8.2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8.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登录后查看)

2.9. 其他说明事项:.本项目踏勘完成投标人需进行中试试验,中试试验事宜如下:

2.9.1中试试验:招标人负责提供试验场地与含油废弃物(不大于200方)。

2.9.2投标人需采用混凝破胶协同超声强化固液内压分离工艺技术完成中试试验,中试试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9.3投标人试验过程中无需向业主提交现场管理费,但需承诺遵守采购方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并遵守采购方现场管理。除采购方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试验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9.4处置技术方式与检测方式需要满足处理后固态物料含液率(含油+含水)不高于40%,固态物料达到堆垛成型,无液态水流出(静置24小时)。生产过程中尾(烟)气排放指标、噪声污染控制指标符合《油气田含油污泥及钻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规范》(DB65/T3999) 试验期间如遇国家、行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发布新标准规范时,执行最新标准规范。

2.9.5招标人负责提供水、电、气公辅工程接口。

2.9.6招标人监督,投标人取样试验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7个工作日内对产品出具检测报告(还原土检测报告(CMA))检测四项指标含油率不大于5%、含水率不大于35%、pH值2-12.5、砷含量不大于80mg/kg。

2.9.7投标人根据第三方检测中试试验数据,编制《**公司且末县塔一联晒水池底泥减量化处理项目中试试验结果》报告。投标人需将检测结果与采购方中试结果评审编制到技术标书内,作为技术评审标准依据;对于中试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投标人将取消商务投标资格。

2.9.8中试试验地点:新疆沙运环保塔中塔一联晒水池(且末县塔中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和合同签订的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影印件。如无审计报告则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影印件。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需提供承诺。

3.3.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5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自2022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未发生过对投标人影响重大的诉讼案件,提供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3.5.1设备必须是投标人的自有设备,设备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投标人须提供购置发票、购买协议、合同或自行生产的证明资料或承诺。

3.5.2投标人所提供设备已按招标人要求开展中试且通过评审。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沙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本项目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24日20:00至2024年5月7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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