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AGV周转车招标公告
2024-04-24本AGV周转车,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AGV周转车,2台(套)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集成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授权书。
注:自有授权书格式亦可接受。
2.证明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格式应满足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资格声明格式”、“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投标人(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格式”、“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及“证书格式”的要求)。
3.业绩要求: 2019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产品需有至少1套销售业绩(1套至少包含2台AGV车辆,单台额定载荷25T以上且具备双车联动功能)
,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页、销售产品内容及数量、合同签订时间)、技术协议书或体现双车联动功能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4.资信证明
1) 中国关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中国关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如资信证明中明确注明复印无效的则必须提供该资信证明的原件,招标机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5.其他
1)中国关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登记的证明材料。
2)中国关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3)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八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4日18时00分00秒---2024年04月30日16时00分00秒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09时30分00秒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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