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区级孤独症援助关爱中心购买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2000240320181935-12093298

项目名称:区级孤独症援助关爱中心购买服务

预算编号: 1224-0002512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000000元 (国库资金:1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区级孤独症援助关爱中心购买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区级孤独症援助关爱中心购买服务。(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非面向特定企业);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财库46号文第六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项目非面向特定企业;
4)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磋商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3: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