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隆丰街道井堰村乡村振兴考评激励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助资金项目采购公告
2024-04-241.采购项目编号:SC01162420240034
2.项目名称:彭州市隆丰街道井堰村乡村振兴考评激励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助资金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彭州市农业农村局补助资金80万元,剩余由村集体自有资金补足。
预算金额:853391.68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彭州市隆丰街道井堰村乡村振兴考评激励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登录后查看)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 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2 截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 供 应 商 不 得 为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7.1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四川省省外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7.4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7.5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8.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请于 2024 年4月25日00:00:00 至 2024 年4月30日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购买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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