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阜平县应急广播系统水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平县应急广播系统水毁修复项目已由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阜发改招标核[20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预算内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阜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阜平县应急广播系统水毁修复项目(二次);(2)项目地点:阜平县全部行政村和县城;(3)工期:自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5)合同估算价:748840元。
2.2招标范围:阜平县应急广播系统水毁修复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2)信誉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为准。3.1.2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工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5 00:00至2024-04-30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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