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嘉禾县金沙坪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4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嘉禾县金沙坪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嘉禾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嘉禾县金沙坪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嘉发改2017192号、2017115号,《关于同意调整嘉禾县金沙坪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中部分建设内容的通知》嘉发改202197号,嘉行审招核(2024)13号,项目业主为嘉禾县龙潭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嘉禾县龙潭镇人民政府,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混泥土路面及停车坪、雨水管、污水管等基础建设,项目总投资为45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预算资金、地方配套及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嘉禾县金沙坪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1.2.2 建设地点:嘉禾县龙潭镇镇区范围;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新建混泥土路面及停车坪、雨水管、污水管等基础建设。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2.4 标段划分:无;

1.3 工期要求:6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嘉禾县金沙坪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的施工(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5 招标控制价:112.873194 万元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

2.5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8其他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最低配备标准满足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标准要求,且均无在建工程;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提供相应的证书及社保等证明材料。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4月25日起(登录后查看)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4年5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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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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