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治理设备招标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24-04-24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SDGS-2024-0072-2

项目名称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治理设备招标采购(二次招标)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济南市

招标人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类别

货物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文件形式

双信封

计划供货期

签订合同,采购方发出发货通知后包件1为45日历天内。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企业自筹 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根据各权属单位生产经营需要,计划采购环保治理设备一批次共计3台套。本次采购要求设备技术性能稳定,质量可靠,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公告及采购方要求。 本次采购为框架采购,供货周期为一年。清单采购数量为计划数量,在整个供货周期内,路桥股份各权属单位有同类设备采购需求的均可从中标供应商处采购。 如供货周期已到,但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质量性能稳定,售后服务良好,产品价格处于稳定期,可视情况延长采购周期。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招标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质保和售后服务等,同时承担设备运输过程中的风险,供货地点为济南市。本次招标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包件1:漆雾处理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对投标企业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所投设备的生产或销售,国家、省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具有相关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有行政许可要求的,应具有相关有效证书;包件1、3投标人需要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投标设备同级别及以上级别设备的销售业绩3台套及以上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附合同扫描件及发票)。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资产没有处于被冻结、接管等状态。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最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自查承诺书为准)。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

人员要求

/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进行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包件投标,且允许中1个包件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4-25 09:00至2024-04-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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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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