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四川高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税务顾问及代理服务比选公告

2024-04-24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四川高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税务顾问及代理服务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四川高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四川高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税务顾问及代理服务。

2.2项目实施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3实施内容:为四川高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道宇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仪陇县交投高路地产有限公司、巴中市恩阳交投高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都江堰紫云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仪陇县交投高路地产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巴中市恩阳交投高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峨眉山市交投高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顾问及代理服务、各代建项目及会理川高特色小镇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咨询服务。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2.5服务要求:满足合同要求,并通过甲方验收。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2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1个及以上房地产税务顾问业绩。

3.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比选申请禁入期内(提供承诺函);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比选申请。(事业单位除外)(提供网站截图)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提供网站截图)。③比选申请人所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中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没有弄虚作假(书面承诺)。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4月24日。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7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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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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