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和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水工程(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04-24

 

新和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水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新和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水工程(一期)(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E6601004002240147)已由 以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库沙新拜产业园城镇建设管理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和县

  3.工程规模:新建给水管道11272米,新建灌溉管道10320米及附属配套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01004002240147001001

新和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水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范围包括: 本项目EPC总承包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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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相关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相关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合格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有效的授权委托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明确各单位拟派的负责人成员,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文件等投标全过程以牵头人身份参与,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B类安全考核证书)或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含)以上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含)以上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B类安全考核证书);施工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单独委派不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并分别提供近3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及有效的劳务合同证明。以上人员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4近3年无合同违约,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3.4.1其它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财务状况、信用等级等方面满足本次招标需求。 3.4.2各潜在投标人自觉遵守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件内容中的规定,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四、

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4月30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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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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