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民权县智慧停车项目城区新增停车位划线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24

1.招标条件

民权县智慧停车项目-城区新增停车位划线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权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民权县智慧停车项目-城区新增停车位划线工程

2.2 项目编号:民建招[2024]013号,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4〕079号

2.3 项目地点:民权县境内

2.4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地方财政资金

2.5 项目概况及规模:包括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文字标记、防撞柱等

2.6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  期  :30天

2.9 招标控制价:7425347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为6493879.36 元;措施项目费为168447.78元;规费为 149917.81元;增值税为 613102.05元;暂列金额为 0 元;专业暂估价为0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 168447.78 元)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民权县智慧停车项目-城区新增停车位划线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3 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冻结状态(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日起计算);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施工标段)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记录,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不存在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6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 5月 21 日上午09:00分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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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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