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濉溪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濉溪县沱河流域(刘桥镇段)小型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直河污水收纳管道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濉溪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濉溪县沱河流域(刘桥镇段)小型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直河污水收纳管道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磋商  □ 询价

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最高限价:3592755.83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濉溪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濉溪县沱河流域(刘桥镇段)小型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直河污水收纳管道工程,位于濉溪县沱河流域(刘桥镇段);本工程主要包括总长约1935米PE100实壁管污水管道开挖施工、长约187米DN400钢管拉管施工、管道沟槽土方开挖、原土回填、余土外运、中粗砂垫层、φ1000钢筋砼圆形污水检查井、检查井井盖座加固、混凝土截流井施工、倒虹井施工、施工降排水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如对此项内容有质疑,可通过书面或电子形式进行质疑。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的企业资质、资格: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磋商时(以递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为准)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4日16时30分至2024年4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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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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