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衡水高新区战略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产业孵化中心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24-04-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高新区战略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已由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以衡高政投资审字【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高新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高新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衡水高新区战略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产业孵化中心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2.1.2 项目地点: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聚集区(高新区大麻森乡中科街以西,长庆路以北)。

2.1.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4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产业孵化中心工程,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5000㎡,其中地下一层,地上七层,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设配套相关装修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其中相关附属工程包含铺设供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水管网、消防管网,配备变压器及相关配套配电设备,铺设道路硬化、绿化,建设停车位,安装充电桩等相关内容。

2.1.5监理周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监理单位对承担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2.1.6质量标准:合格。

2.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衡水高新区战略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基础设施项目—产业孵化中心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实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评委现场查询为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 25 日0时00分至2024年05月 16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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