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平县城市排水设施补短板建设施工劳务单位入围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4

 

 

1.项目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登录后查看)受新平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平县城市排水设施补短板建设施工劳务单位入围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新平县城市排水设施补短板建设施工劳务单位入围项目(二次)

2.2 项目编号:WH-530400-2024-0014-0102

2.3招标内容:本工程为新平县城市排水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施工劳务分包,项目内容包含新建县城截洪沟12.2km(1.5m×1.2m)、21个(3m×4m)沉砂池、1个(5m×5m)沉砂池,改造管径DN1000排洪管道200m、改造管径DN800排洪管道400m,新建管径DN800排水管道210m,改造县城错混接排水管网68km。新平县城市排水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6800万元,其中:工程费5809.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05.70万元,预备费384.46万元。将招选六家入围单位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劳务作业。

2.4 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

2.5 项目工期: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2.6 质量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08)及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及评定标准,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8 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9 选定入围单位数量:六家。

2.10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供应商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证书: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证书。

3.3 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4 财务状况: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正常运营,需提供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2022年后成立的则提供成立后至今的。

3.5 企业信誉:

(1)供应商近三年(2021-至今)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自行承诺)。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此项查询以磋商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3.6 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相关信息。若经招标人查询第一成交候选人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3.7 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8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成交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成交资格。招标人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人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成交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5.竞争性磋商报名

获取: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登录后查看)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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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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