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灌云县分公司出口快包邮件揽收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4
1.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连云港市灌云县分公司出口快包邮件揽收业务外包项目。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灌云县全县范围内揽收出口快包邮件(外包带车,含收寄环节)装车、卸车。

预算金额:174.6万元(含税),其中揽收环节约146.1万元,收寄环节约28.5万元。

合同期限:1年。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期内,如在合同执行期间揽收线路发生重大调整,或揽收业务量出现重大变化等导致费用下降的,双方可通过谈判协商达成一致,无法达成一致的,甲方有权终止并重新招标。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详见下表:

(1)揽收环节(权重84%)

揽收环节

业务量区间(件)

占比(%)

含税单价限价(元/件)

区间1:当月日均业务量≤3万

12%

0.128

区间2:3万<当月日均业务量≤4万

54%

0.117

区间3:4万<当月日均业务量

34%

0.098

(2)收寄环节(权重16%)

收寄环节

业务量区间(件)

占比(%)

含税单价限价(元/件)

区间1:月日均班次业务量≤4.5万

26%

0.018

区间2:4.5万<月日均班次业务量≤5.5万

40%

0.015

区间3:5.5万<月日均班次业务量

34%

0.014

注:(1)当月结算费用=运行月日均揽收量/收寄量落档区间对应计件单价*业务量-各项KPI质量考核。所有业务量数据取数途径从“中国邮政新一代寄递”系统取数。

(2)投标人须自行解决揽收和扫描作业要求的相关设备(扫描枪PDA设备、蓝牙秤、SIM卡等)。

(3)投标人须按照“量增价减”原则进行报价,否则废标。

(4)此项目不能兼中灌云县分公司进出口邮件处理环节业务外包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业务外包类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相关证明资料或者开具过的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7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10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专业的运营团队(包含至少一名专职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日常运作、对接和作业组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1投标人在连云港市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在本项目服务合同生效前在连云港市设立服务场所。(提供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或相关承诺加盖公章)

2.12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4月1日以来,金额不低于90万元的类似揽收、收寄、配送类业务外包服务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单价合同请提供结算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原件须带到开标现场备查)

2.13投标人须能够提供4.2米厢式货车6辆及以上(车龄在8年以内),车辆必须是具有独立的封闭结构车厢或整体封闭结构车厢(车厢与驾驶室联成一体)。(如果是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行驶证上的车辆所有人须是投标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如果是租赁车辆,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并加盖公章。)

2.1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售价: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5月16日15: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