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医学综合体(二期)建设项目高压氧仓屋面排烟及科研中心气体灭火系统优化提升招标公告
2024-04-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医学综合体(二期)建设项目 已由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以 通行审批备【2019】1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医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高压氧仓屋面排烟及科研中心气体灭火系统优化提升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富北路东侧、崇川路北侧、胜利路西侧、世纪大道南侧。
2.1.2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40万元
2.1.3工期要求:总工期 30 日历天(其中科研中心拆除项目及管网施工:中标后10日历天内完成),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竣工日期:2024年5月,承包人施工进度不得影响其它专业工程的推进。
2.1.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消防验收标准。
2.2招标范围:南通市中央创新区医学综合体(二期)建设项目高压氧仓屋面排烟及科研中心气体灭火系统优化提升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及移交事宜记录单等)内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须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且符合江苏省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及附件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人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特别提醒: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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