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共产党柞水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柞水县社会综合治理平台暨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项目办公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柞水县社会综合治理平台暨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项目办公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柞水县社会综合治理平台暨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项目办公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63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办公设备

柞水县社会综合治理平台暨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项目办公设备

1(元)

详见采购文件

63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柞水县社会综合治理平台暨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项目办公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其它需要满足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柞水县社会综合治理平台暨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项目办公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现金流表及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证明;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8)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9)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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