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京新院区医用纯水系统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4-04-24

 

 

项目概况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京新院区医用纯水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JSZC-320192-JCEC-G2024-011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22 15: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92-JCEC-G2024-0119

项目名称: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京新院区医用纯水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0万元

 

采购需求: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京新院区医用纯水系统运维服务,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4月25日17时30分至2024年5月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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