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乐区梅花古城墙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乐区梅花古城墙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已由 相关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梅城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梅城社区居民委员会 ,(登录后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梅城社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长乐区梅花古城墙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65857元,K值=5%,发包价为442564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长乐区梅花古城墙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等项目;内容:包括长乐区梅花古城墙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等全部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6585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文物保护施工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合格有效的省级(或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岗位培训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4月23日 9 时 00分 00 秒至 2024 年4 月 29日 17 时 30 分 00 秒(节假日除外)(登录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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