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清流县李家乡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李家乡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灾毁农田修复)项目已由三明市农业农村局以明农【202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登录后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流县李家乡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灾毁农田修复)项目清流县李家乡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灾毁农田修复)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清流县李家乡;

2.2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 450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

2.5 最高控制价:4501722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0元(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合格标准、达到《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闽农建函〔2020〕312号);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3日17至2024年4月29日18(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