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静海区城区铁路沿线、无物业小区、平房片区清整项目一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K-ZC-2024-08

项目名称:静海区城区铁路沿线、无物业小区、平房片区清整项目一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已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支持国内产品,采购环保节能产品。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当天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