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毕节市烟草公司七星关区分公司2024-2026年烟叶站点及中队食品加工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4
1、招标项目名称:毕节市烟草公司七星关区分公司2024-2026年烟叶站点及中队食品加工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GZSY0701FWGZ20240003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人投标方式:投标人线上投标。

6、项目概况与范围:

(1)采购内容:毕节市烟草公司七星关区分公司25个烟叶站(点)及中队的食品加工业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2)服务期:2年(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合同一签两年(实行每年一评价制度,一年期满之前,招标人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综合评价,评价达到80分及以上的合同继续履行,评价低于80分的合同终止)。

(3)服务地点:毕节市烟草公司七星关区分公司25个烟叶站(点)及中队(详见《服务清单》)。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登录后查看)

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预算:3492800.00元(两年,含税)。

9、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两年总价)为3204537.00元(含税)。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022年及之后新成立企业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收证明:1.2023年04月至今(其中任意三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如提供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至少提供其中三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扫描件;3.无完税凭证的,须提供2023年04月以来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04月至今(其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扫描件;2.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收费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固定格式,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固定格式,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核查的权利,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6)自2021年04月01日至今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无投标人相关行贿行为固定格式,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核查的权利,自2021年04月01日至今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有投标人相关行贿行为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固定格式,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的权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8)未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的固定格式,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核查的权利,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固定格式,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0)告知书:遵守《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关于印发公开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烟黔办〔2020〕7号)、《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关于印发贵州烟草商业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措施管理办法 (暂行)的通知》(中烟黔办〔2021〕6号)相应条款,并签署告知书,该告知书一经签署,在整个项目采购活动全程均有效。固定格式,投标人签字盖章扫描件。

11、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12、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13、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招标文件获取:2024年04月2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30日17时00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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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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