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中心)级配碎石、5%水泥稳定碎石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中心)级配碎石、5%水泥稳定碎石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970,000.00

最高限价(元):170

采购需求:查看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内,按照采购人要求送到指定施工地点,24小时随时供货,1小时内到达施工地点。

交货地点:长白区域、建成区域,按照采购人要求送到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及条件: 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供货,在接到供货通知后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本次采购每种规格的数量为拟发生量,并不是全年所必须使用量,供货时各种规格的实际供货数量允许增减,每次供货的规格数量以采购人的供货通知为准,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采购总额不得超过预算总额。货到经验收合格后,按照实际使用量结算,每三个月付款100%。(付款凭合同及发票等相关要件)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三、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后30日

★四、采购需求:提供和平区内道路维护所需的级配碎石、5%水泥稳定碎石。

★五、其他要求:中标人供货时需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六、货物参数与需求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中心)级配碎石、5%水泥稳定碎石采购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备注

1

水泥稳定碎石

水泥含量5%

t

95

1

含税含运费

2

级配砂砾、级配碎石

 

75

1

含税含运费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期内,按照采购人要求送到指定施工地点,24小时随时供货,1小时内到达施工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登录后查看)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3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