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中心)级配碎石、5%水泥稳定碎石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24项目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中心)级配碎石、5%水泥稳定碎石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970,000.00
最高限价(元):170
采购需求:查看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内,按照采购人要求送到指定施工地点,24小时随时供货,1小时内到达施工地点。
交货地点:长白区域、建成区域,按照采购人要求送到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及条件: 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供货,在接到供货通知后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本次采购每种规格的数量为拟发生量,并不是全年所必须使用量,供货时各种规格的实际供货数量允许增减,每次供货的规格数量以采购人的供货通知为准,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采购总额不得超过预算总额。货到经验收合格后,按照实际使用量结算,每三个月付款100%。(付款凭合同及发票等相关要件)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三、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后30日
★四、采购需求:提供和平区内道路维护所需的级配碎石、5%水泥稳定碎石。
★五、其他要求:中标人供货时需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六、货物参数与需求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中心)级配碎石、5%水泥稳定碎石采购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
备注 |
1 |
水泥稳定碎石 |
水泥含量5% |
t |
95 |
1 |
含税含运费 |
2 |
级配砂砾、级配碎石 |
m³ |
75 |
1 |
含税含运费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期内,按照采购人要求送到指定施工地点,24小时随时供货,1小时内到达施工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登录后查看)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3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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