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医疗综合体搬迁第四批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4
项目名称: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医疗综合体搬迁第四批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742.5(万元)

最高限价:647.43(万元)

采购需求:第一包:麻醉机、车载呼吸机、车载监护仪、全自动按压器、全自动洗胃机、微量泵等一批设备;第二包:口腔综合治疗台、口腔超声骨刀、中频电疗仪、深部静脉血栓防治仪等一批设备。(具体详见第四章设备购置清单及主要参数)(进口设备已论证)

合同履行期限:进口产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非进口产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登记成功后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a.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b.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c.对提供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原件或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转授权函原件(提供转授权函的,还须提供生产厂家对区域总代理的授权函复印件且该复印件须加盖区域总代理公章)(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4-252024-04-30,每天上午0:0012:00,下午12:0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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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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