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乡市牧野区城乡建设局新乡市牧野区鸿源街(宏力大道-东风路)、东风路(卫河-新中大道)城市道路工程EPC项招标公告

2024-04-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1.2项目名称:新乡市牧野区城乡建设局新乡市牧野区鸿源街(宏力大道-东风路)、东风路(卫河-新中大道)城市道路工程EPC项目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预算金额:总投资约4082.12万元

1.5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建设规模:新乡市牧野区鸿源街(宏力大道-东风路)城市道路工程,项目南起宏力大道,北至东风路,设计全长 312.056m,道路总宽 26 米。

新乡市牧野区东风路(卫河-新中大道)城市道路工程,项目西起卫河,东至新中大道,设计全长 1275.696m,道路总宽 20 米。

(2)标段划分:2 个标段;

(3)招标范围:

1 标段:新乡市牧野区城乡建设局新乡市牧野区鸿源街(宏力大道-东风路)、东风路(卫河-新中大道)城市道路工程EPC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对该项目办理相关手续和对该项目实施的勘察、设计、审图、材料采购、施工与安装、缺陷修复、竣工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备案、项目审计、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以及对该项目安全、质量、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技术资料等的管理和控制)。

2 标段:本项目施工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

(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牧野区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6)工期要求:1标段:约210日历天;2标段:随一标段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7)质量要求:

1 标段: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并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施工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 标段:合格。

1.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 标段接受,2 标段不接受。

1.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

(1)资质要求 :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勘察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20、2021、2022 年度)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若为联合体投标,仅牵头人提供);

(3)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仅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进行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②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一旦中标 ,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④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要满足中小企业标准;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标段 :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 2020、2021、2022 年度) 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3)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建设监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进行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2024年4月25日08:30 至 2024年4月30日18:00 止(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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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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