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丹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建设项目第五次招标公告

2024-04-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JYB2404032

项目名称:新媒体工作室建设

预算金额:81.36(万元)

最高限价:81.36(万元)

采购需求:新媒体工作室建设项目(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自公告发布 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 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由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评审委员会的专家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企业执行(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号) 对其投标报价按15%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格。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及《山丹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山财采资〔2022〕63 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山丹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 政策的通知》 (山财采资〔2022〕63 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5%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 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本项目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4-25至2024-05-15,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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