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建常熟市2023A-013号地块住宅用房项目试桩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24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高新区羿家路以南、福盛路以东,常熟市常清中学南侧地块。

2.1.2建设规模:工作内容为主楼试桩和地库试桩,桩型包含:预应力实心方桩、管桩等。包括但不于限于:根据招标人(包括桩基设计单位)确认的桩基设计图纸进行桩基的采购、运输、安装、检验、试验、提交成果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等的全部工作内容;还应包括成桩设备工作平台搭拆、成桩施工、凿桩头、桩进场后二次转运、施工过程中挖机等机械配合、桩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方外运以及配合桩基检测。(详见设计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20万元

2.1.4工期要求:31日历天(暂定,包含施工、休止期、报告提供等),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19日。

备注:1)该工期含节假日、冬雨季、高温、农忙、政府部门强制管控、周边学校投诉、重大活动停工影响等一切因素,本项工程的分包人须无条件配合发包人拟定的合同工期及总体施工进度,以使发包人工程能在预定的时间之前完成所有工程;

2)上述具体进场时间以发包人正式书面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桩基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B类证书(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08时30分至2024年4月26 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4年5月1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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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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