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月东油田陆岸终端站含油污泥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月东油田位于中国渤海辽东湾海域北端,属于浅海油田。东北距辽宁省盘锦市约40km,西距锦州市100km,东距营口市40km。东北距海南1-3油田18.5 km,西南距锦州9-3油田10 km。月东油田地处浅海,水深2.7~3m,海潮活跃,潮差较大,最大潮差4.5m。月东油田由A、B、C、D四个砂石结构的人工岛组成,各岛之间相距约1~2km。

终端处理站位于盘锦辽东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辽东湾新区滨海大道和运路,建于2011年4月,投产于2013年11月,占地200亩,负责接收、处理海上平台来液,原油经过脱水处理合格后装车外销,含油污水经处理合格后外输至辽滨污水处理厂。

2.2招标范围:本次公开招标的项目工作范围是月东油田陆岸终端站含油污泥(HW-08)转运及无害化处理服务,预计年度处理油泥量900吨。投标人承担处理费、运费、卸车费等一切费用。(装车由招标人负责,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中标人负责协助配合)。

2.3 技术要求:详见合同第二条工作范围及技术要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2.5实施地点: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合运路月东油田陆岸终端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项目不允许整体转包,业务主体不允许分包,危废物运输可以分包。(如有分包需提供分包商的资质文件和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并经登记机关年审合格;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辽宁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的危险废弃物年处理总量≥3万吨(以证书正本核准的废弃物处理总量为准);核准经营范围HW08含油污泥处理资质,废物代码为071-001-08。(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车辆(租赁提供租赁合同)运输企业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9类)或危险废物;驾驶员和押运员分别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和押运从业资格。(提供有效证件)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辽宁省固废系统网”网站上备案的危废经营单位,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网站截图。

3.7投标人承诺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本包截标日)在危险废物处理方面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通报批评或立案调查。(提供承诺,招标人有权标后核实)

3.8投标人承诺接受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及付款条件(详见形式合同第二、四条)。

3.9投标人(2021年至本项目发标日)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将两张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 29 日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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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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