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含硫气井脱硫技术服务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2024-04-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含硫气井脱硫技术服务项目(三次)已由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项目经理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含硫气井脱硫技术服务项目(三次)。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含硫气井脱硫技术服务为招标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项目经理部在苏里格气田提供使用干法脱硫工艺与材料,在苏里格气田桃7、苏5区块含硫气井的生产过程中,提供脱硫塔脱硫服务,具体包括脱硫剂的供应、填装、回收处置的外包服务项目。项目资金来源是天然气生产成本。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3 招标范围:

2.3.1使用干法脱硫工艺与材料,在苏里格气田桃7、苏5区块含硫气井的生产过程中,提供脱硫塔脱硫服务,具体包括脱硫剂的供应、填装、回收处置及气井脱硫工艺优化工作。

2.3.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取1名中标人。

2.3.3服务内容:

2.3.3.1编制脱硫剂更换作业的相关方案和计划书、指导书;

2.3.3.2根据招标人指令换装含硫气井脱硫塔中的脱硫剂;

2.3.3.3回收脱硫剂并按环保要求处置以及提供处置方案。

2.3.3.4脱硫剂充填和回收工序要求:

(1)关井、放空及置换

关闭井口生产阀及针阀,缓慢关闭脱硫塔系统进出气阀,对脱硫塔进行卸压放空(关井、开井由项目部巡井班人员负责)。脱硫塔泄压放空完毕后使用氮气气瓶对脱硫塔塔体进行氮气置换,氮气置换天然气时,使用便携式四合一检测仪检测末端可燃气体浓度,反复检测可燃气体浓度为爆炸下限的10%以下且硫化氢浓度低于4ppm后停止氮气置换。

(2)卸出废脱硫剂

拆卸脱硫塔进料口法兰,开启脱硫塔顶部法兰后立即灌入准备好的冷却水,避免废脱硫剂遇空气发生自燃。打开出料法兰,掏出塔外的废脱硫剂及时装在密封袋内缩短与空气接触时间。

(3)装填新脱硫剂

新脱硫剂装填时为避免使用后气体偏流的情况出现,严禁超过3米自由落降以及人在脱硫剂上踩踏,保证脱硫剂使用效率的提高,装填完成后密封进、出料法兰。

(4)气体置换

脱硫剂装填完毕后进行氮气置换,当管道末端检测点氧含量小于1%后视为氮气置换合格。天然气置换氮气时,当甲烷含量达到管道气体甲烷含量的85%且连续监测三次甲烷含量有增无减,则认为天然气置换合格。

(5)试压验漏

天然气置换氮气完毕后进行脱硫塔严密性试压并填写试压记录,压力升至工况范围后,检查各法兰是否有泄漏情况出现,如有泄漏,及时整改。试压、验漏合格后转入正常生产。

(6)清理现场

彻底清理现场洒落的脱硫剂,运走废脱硫剂和废水。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立单价限价14440元/吨(不含增值税)。预计项目规模115吨,费用预估170万元(不含增值税)。如果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否决其投标。结算以招标人签认的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招标人不做出最低工作量承诺。投标人应可接受工作量可能变化的风险。

2.5 服务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7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应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有效投标人数为 N:

当 N≥3 时,推荐综合排名前 3 名中标候选人;当 N<3 人时,如果评标委员会经评议认为仍然具备竞争性,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评标委员会经评议认为缺乏竞争性,本次招标失败。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并依照技术能力、技术负责人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一单一采”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按照管理权限报批后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1.2投标人对投标产品应当建立企业标准,该产品应获得企业所在地地方技术监督部门的备案并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3、信誉要求:

1.3.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1.3.2 投标人2021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1.3.3  2021年1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1.3.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1.3.5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1.3.1-1.3.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1.3.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至少3年从事脱硫技术服务的经验(2021至2023年每年需提供至少一个业绩),此处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和与合同金额对应的结算资料予以证明。

人员要求:

3.1本项目需要长驻现场负责人1名,负责现场协调和技术指导。该负责人须具备2年以上的脱硫工艺服务的管理经验(此项须由处级及以上的油气开发业主单位提供书面证明),同时持有压力容器操作证、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HSE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2本项目需要长驻现场技术员1名,负责日常数据的收集和脱硫系统的运行维护。技术员须具备2年以上的脱硫采气工艺服务的操作经验(此项须由处级及以上的油气开发业主单位提供书面证明),持有压力容器操作证、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HSE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备注:驻现场负责人与驻现场技术员可以兼任。  

3.3本项目的脱硫剂换装操作人员1名,脱硫剂换装操作人员应同时具备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HSE证;            

3.4投标人应具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

3.5资质证书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真实反映。投标文件中附上人员资质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的工伤保险证明。(此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的工伤或社保缴费的凭证扫描件)。

(二)联合体要求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分包要求

●不允许分包。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 年4月25日至 2024 年4月30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0日08时45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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