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国兴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4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国兴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国兴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天津国兴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为服务泊泰医院开展业务,采购相关医疗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国兴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国兴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在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以上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的规定:

2.1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2投标人若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具备自2021年1月1日(以签约时间为准)以来,至少1家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实际成交业绩;

4、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3年内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4月24日9时00分到2024年4月29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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