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鲟龙湾文化旅游项目城西三期景观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2024-04-24
一、招标条件

鲟龙湾文化旅游项目城西三期建设项目,已在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108-420581-04-01-522041,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湖北交投三江文旅康养发展有限公司(即招标人)对该项目景观工程(一期)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城西三期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713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7270.18平方米,一期景观面积为27271.32㎡,分两个区域施工。

2、招标范围:本次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服务,并对本项目的效果、质量、安全、工期和成本全面负责。

设计招标范围:包含景观方案设计、景观施工图设计以及建设期间景观图纸优化、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结合景观设计对室外工程设计进行优化调整等(本次设计不含雨污水管网内容);

施工招标范围:苗木绿化、小区道路、消防通道、硬质铺装、水景、中庭、门楼、景墙、小品、景观配套照明、景观给排水、雨污水管网、弱电管沟等。

3、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工程建设地点:宜都市姚家店镇刘家嘴村。

5、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设计工期:方案设计成果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完成,方案设计经发包方审核通过后14天内完成深化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与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工期一致。

(2)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一区60日历天,二区60日历天。

6、项目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园林绿化部分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7、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杜绝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指设计方)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指设计方)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若提供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指施工方)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安全员须上传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均应提供2023年度6月-12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施工方)的“园林绿化类”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为100分。)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仅接受最多不超过一家施工单位和一家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本项目施工单位,且必须出具书面联合投标协议书,并满足招标文件中对联合体投标的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30日12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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