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威宁县老城区八座人行天桥维护工程采购公告

2024-04-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威宁县老城区八座人行天桥维护工程

预算金额(元):1774322.38

最高限价(如有)(元): 1774322.38;

采购需求: 八座人行天桥维护工程,铺装、加固、刷漆、排水管改造、栏杆修复、更换等。

合同履行期限: 9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威宁县老城区八座人行天桥维护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74322.3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八座人行天桥维护工程,铺装、加固、刷漆、排水管改造、栏杆修复、更换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威宁县老城区八座人行天桥维护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配备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00时00分至2024年05月07日23时59分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8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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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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