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房建公寓段客运段1#楼附属楼和2#楼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客运段1#楼附属楼和2#楼改造项目已审批通过,资金已落实。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房建公寓段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项目地点:静安区

2.2项目内容:本工程为客运段1#楼附属楼和2#楼改造,改造面积约1643.93平方米。主要修缮有拆除旧门窗、铺筑室外地坪沥青混凝土地面、外墙面修缮、室内装饰改造、更换门窗、电气工程改造、屋面保温防水处理、给排水工程改造等。

2.3 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主材甲供的发包形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2)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4 工期:90天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上海房建公寓段2024年度准入的施工单位。

3.2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4 投标人须具备近五年内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验,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提供工程施工合同。

3.5 拟派驻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B证)。同时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记录)。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或企业自身审核的财务报告;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5)投标人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00),售后不退。请于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26日期间,(登录后查看)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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