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供电段新增27.5kV电流互感器、27.5kV电压互感器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4-04-24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供电段新增27.5kV电流互感器、27.5kV电压互感器物资采购采购人为上局-南京供电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27.5kV电流互感器、27.5kV电压互感器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报价物资符合其经营范围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本次报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抵扣联)。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项目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三年(2020年-2022年)企业经营无亏损;报价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财务报告(报价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23年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

(1)报价人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的生产或经营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及交货进度要求;

(2)报价人须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3)报价产品须满足产品规格型号和技术规格书要求。

(4)投标产品须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的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出具投标产品近3年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提供供货合同。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3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产生质量问题同用户发生纠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售后服务:

(1).供方提供增值税13%专用发票。(含抵扣联);

(2)供货时间:中标后20日内供货;

(3)供货地址:指定地点;

(4)设备的寿命应在8年以上,保修期之后,中标方对产品应提供售后服务,所需的零件不应高于本次投标价出售,并无偿配合安装、调试。

8.质量保证条款

(1).供方保证提供的设备安全可靠,没有安全隐患;

(2).供方保证提供的设备为成熟的全新产品,设备的技术性能符合有关要求;

(3).供货应包含该设备对照质量保证期(2年)以内的免费提供的必须的备品备件;

(4)提供产品出厂检验报告随产品交付。。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4月24日09:00至2024年4月29日09: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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