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梁高速一标项目经理部矿粉采购公告

2024-04-24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SDGS-LY-2024-1635

项目名称

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梁高速一标矿粉采购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

采购人

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工程施工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采购类别

货物类

采购组织形式

自行组织

代理机构

(登录后查看)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审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响应形式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6个月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梁高速一标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需要,决定采购一批矿粉用于沥青混合料生产,采购数量5400吨,本次采购概算金额为94.6万元,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征集方式采用公开征集。

2.2 采购范围

本次拟采购矿粉用于沥青路面上面层施工,要求性能稳定、质量可靠,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负责将产品按照采购人要求运输到指定位置,费用包括(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税费等伴随服务的所有费用,同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工作。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对供应商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商或经销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累计具备100万元及以上的矿粉销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财务要求

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或2020年~2022年)财务报告或近期财务报表(如公司成立不足3年,从实际注册时间至今)。

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行为;

(4)供应商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的情形;

(5)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响应情形的情况(提供信誉承诺函,后附“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截图);

人员要求

/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段的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承诺函;

(4)本项目采用现场谈判方式开启谈判会议,每家响应供应商授权1名代理人进入会场,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会议;

(5)成交供应商所供应材料必须有合法来源,严禁为采购人提供盗采等不合法来源的材料,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时须提供生产商的资源税完税证明;

(6)报价单位在以往与交建集团权属单位合作中出现严重违约情况或恶意投诉、起诉等情况的或因其他原因被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或黑名单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作废标处理。

3.2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1个标段,且允许中1个标段。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7日,每日8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4.3 采购文件费用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 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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