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武汉市中心医院2024年三院区医用气体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HBZLT-WH-124016-1

2. 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0-2024-01696
3. 项目名称:2024年三院区医用气体采购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预算金额(万元):800

6. 最高限价(如有):800.0万元

7. 采购需求:2024年三院区医用气体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8.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2年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是医用气体生产制造商的,需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是医用气体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属于委托营运的,应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及受托方在道路运输经营的资质证明文件。(3)投标人是医用气体生产制造商的,需具备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如投标人是医用气体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其所经销或代理医用气体的生产制造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 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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