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机关蓟州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HD-2024-002

项目名称:蓟州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预算金额:344.94万元

最高限价:344.9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40 140 其他专用车辆 后勤保障车辆(救援运兵车)
其他专用车辆 后勤保障车辆(装备运输车)
第2包 204.94 204.94 其他照明设备 移动照明工作平台
其他照明设备 应急照明系统
其他照明设备 应急电源
其他照明设备 便携式防水防爆应急强光灯
其他照明设备 防水头灯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事业单位不享受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6)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仪式,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开标仪式,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本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4日到 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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