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人民法院案款专项审计及财政收支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4(登录后查看)受武胜县人民法院委托,拟对“武胜县人民法院案款专项审计及财政收支审计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JZXCS2024007号;
2.采购项目名称:武胜县人民法院案款专项审计及财政收支审计服务;
3.采购人:武胜县人民法院;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申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700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
最高限价:700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8.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途径、方式和售价: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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