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建16局德遂高速公路射洪西连接线项目、17局宜宾生态酿酒项目、港航局金川水电站G248复建公路Ⅲ标项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24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德遂高速公路射洪西连接线(第一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德遂高速公路射洪西连接线(第一段 )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万吨生态酿酒项目(二期) -供能、排污管网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万吨生态酿酒项目(二期) -供能、排污管网工程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本招标项目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川水电站 G248 复建公路Ⅲ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川水电站 G248 复建公路Ⅲ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型钢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德遂高速公路射洪西连接线(第一段)项目,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区(县)。合同金额2.205517亿元,合同工期30月,开工日期:2024年5月,竣工日期:2026年12月。主要工程:右线YK0+000至YK3+220,左线ZK0+000至ZK3+220,全长3.22公里,项目内包含隧道880m/2座,桥梁577m/1座,通道1道,涵洞2道。技术等级为以及公路,标准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为:整体式路基:21.5m;分离式路基10.75m,设计荷载公路I级,沥青砼路面结构。

2.1.2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万吨生态酿酒项目(二期)-供能、排污管网工程项目,位于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合同金额0.99亿元,合同工期9个月,开工日期:2023年12月,竣工日期:2024年9月。主要工程:工程主要包括蒸汽、燃气、给水、电力、生活污水及生产污水管网,综合管架预留中水和通信位置。其中:蒸汽管线由动力中心接至523车间原有蒸汽管道DN700固定支架位置;电力管线由酿酒二期动力中心接至红坝路110KV站(五粮液自有);生产及生活污水管由酿酒二期污水提升泵站接至接入五粮液环保产业公司新建污水处理站(酿酒项目二期连接路段右大连市政实施,其余段由本次设计实施);燃气管道由国鼎燃气有限公司围墙外接口接出,接入动力中心;给水管道由酿酒二期给水厂出水管接至2号桥处。

2.1.3金川水电站G248复建公路Ⅲ标项目,位于四川省马尔康市金川县。合同金额2.03亿元,合同工期36月,开工日期:2020年04月,竣工日期:2025年03月。主要工程:本项目为金川水电站配套工程,金川水电站建成发电后,水库正常蓄水位为2253.0m,蓄水后 G248 (原S211)长约30km路段将被淹没,为了保证地方交通和水电站工程建设,需对该路段公路进行改线复建。G248连接国道G317和国道G318,库区段复建线路均为三级公路。沿线除木足渡桥的荷载为汽-20级外,其余均为小桥涵的设计荷载均为汽-15级。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型钢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有),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3年财务报表未出的可提供2021、2022年度)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17时00分。潜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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