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申报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申报代理服务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计划申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需要寻找具有相应业绩和经验的服务单位,在北京代理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申报并取得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项目招标采购方式是服务招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95万元(含6%增值税)。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1)投标人代理招标人在北京市申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2)投标人代理招标人审核企业主要人员和工程业绩,投标人应确保招标人满足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标准中,对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技术工人的配备要求及相关人员的业绩条件,并符合政府相关部门审查条件。

(3)投标人需补充招标人资质申请所需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且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代理招标人收集、整理、完善资质申报所需的各项资料,向招标人提供一份完整的电子申报材料,按照有关规定报送主管部门,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的公告。

(5)投标人应提供招标人取得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后半年期内的资质维护服务。

(6)招标人负责支付投标人委托代理合同费用,除此以外投标人不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若需相关技术人员到岗所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用等其他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7)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如中标并签订合同后,在合同期限内无法完成本合同内容,投标人需退回招标方所支付的进度款项。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2.5 实施地点:北京

2.6 服务要求:(1)投标人需补充招标人资质申请所需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且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2)合同执行期间,如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调整和政策变化,投标人应按照最新政策和标准要求进行人员配备和材料完善,并向主管部门申报,投标人不得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3)投标人应提供招标人取得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后半年期内的资质维护服务;同时配合招标人完成其他电力及石油天然气相关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登记审核。

(4)合同执行期间,投标人应每周向招标人如实汇报工作进展,提供相应书面材料供审查;

(5)投标人编制的资质申办相关材料在提交办理之前,必须通过招标人的审查确认;

(6)投标人应尽可能加快合同的执行,最晚不得晚于服务期限。

(7)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如中标并签订合同后,在合同期限内无法完成本合同内容,投标人需退回招标方所支付的进度款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  接受 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3.3.2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要求具有至少一项与本类别施工总承包资质类似的成功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页和合同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及资质办理成功的证明材料。

3.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3.4 信誉要求:

(1)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承诺不属实,否决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 其他要求: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 04 月 24日至2024年 04 月 29 日 17 时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 05 月 07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