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凤台县永幸河灌区涵闸除险加固工程总承包(EPC)、怀洪新河西坝口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总承包工程保险采购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24-04-24
1. 招标条件

凤台县永幸河灌区涵闸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凤发改可研【2023】458号批准建设,怀洪新河西坝口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安徽省水利厅以皖水规计函〔2023〕23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均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均为100%。

本次两个项目的工程保险招标人(工程总承包中标单位)为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两个项目的工程保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凤台县永幸河灌区涵闸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包括永幸河枢纽防洪闸除险加固,拆除加固翼墙,加固上下游护底护坡,更换闸门启闭机机电设备及相关控制信息化设备等;龙江节制闸除险加固,拆除加固翼墙,加固上下游护底护坡,更换闸门启闭机机电设备及相关控制信息化设备;三八涵加固工程,拆除重建原有涵洞,更换闸门启闭机及相关电气设备等。工程投资约5373.76万元,计划施工工期14个月。

2)怀洪新河西坝口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拆除重建启闭机排架,改建启闭机房、桥头堡,右岸增建停车平台及连接桥,检修便桥防碳化处理;更换闸门、启闭机,新增 1 孔检修闸门;增设高压环网柜,更换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等电气设备;更新计算机监控系统,扩充视频监视系统;完善水闸安全监测设施等。工程投资约3914万元,计划施工工期12个月。

(2)招标范围:本次工程保险采购标共1个标段,凤台县永幸河灌区涵闸除险加固工程总承包(EPC)、怀洪新河西坝口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项目也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授权的安徽省省级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省级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若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除须提供投标人总公司有效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之外,还须提供省级分支机构取得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的偿付能力达标公司要求(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最新的信息披露报告为准),即同时符合以下三项监管要求:①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②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③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投标人为省级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总公司偿付能力证明。证明格式应按照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的偿付能力有关格式提供,同时提供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具有一个类似业绩(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保单上载明的保险期限开始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是指:承保过工程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

4.2 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2024年5月15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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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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